


1月8日,海南省民政厅印发《关于做好寒冷天气困难群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部署做好寒冷天气困难群众保障工作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市县民政部门要将困难群众防寒保暖需求置于优先位置,以前期摸排数据为基础,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,加强与应急部门沟通协调,调拨防寒保暖物资,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。重点针对辖区内低保对象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、低保边缘家庭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、困境儿童(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散居孤儿)、困难残疾人、困难老年人及流浪乞讨人员等群体,根据实际需求精准发放棉衣、棉被等防寒保暖物资或临时救助金。
《通知》强调,要强化民政服务机构防寒保暖保障与安全监管,全面排查物资储备、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,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统筹做好物资调配补充;加强流感等传染病防控防护,保障机构内服务对象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民政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,救助管理机构要协同公安、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,加密巡查频次,主动劝导流浪乞讨人员入站接受救助。持续深化“寒冬送温暖”专项救助行动,及时为困难群众发放御寒衣物、棉被、食品等物资。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各类民政服务对象,督促指导严格落实御寒保暖措施。
《通知》明确,对因低温天气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群众,要简化审批流程,实施“小额快救”。充分用好临时救助备用金,对情况紧急的实行“先行救助”“容缺受理”,切实提高救助时效性。对实施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,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群众,采取“一事一议”方式适当提高救助额度或提供转介服务。(椰网/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)
来源:国际旅游岛商报